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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2025年征兵公告

2024-12-17
      一、报名时间
       男兵

      上半年   2024年12月1日—2025年2月10日;
      下半年   2024年12月1日—2025年8月10日。
       女兵
      上半年   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10日;
      下半年   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男兵: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20周岁。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基本体格条件为:①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②左右眼裸眼视力4.5以上(可根据自身眼部条件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手术时间需在体检前半年且无复发)。③男性体重17.5<BMI<30,BMI>28时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女性体重17<BMI<24,合格。④文身和瘢痕,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四、应征地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五、征兵阶段划分
      2025年上半年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2月中旬组织,3月中旬起运送往部队。
      2025年下半年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8月中旬组织,9月中旬起运送往部队。
      六、报名方式
      现报名通道已开启。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我要报名”进入“征兵报名”。
      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应征报名(男兵)”“应征报名(女兵)”。
      第三种是在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报名过程中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七、大学生入伍有关保障
      (一)应征入伍
      1、优先征集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
      2、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退伍就业
      1、复学入学
      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升学优先
      从2020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可免文化素质考试;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3、择业就业
      ①就业优先: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设立“24365”校园招聘网专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就业畅通渠道,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读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②就业优惠: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③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④公务员招录: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公务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固始县每年拿出一定员额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专项招录专武干部,2016年—2023年共招录9人。
      ⑤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试总分加10分(具体实施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三)部队发展
      1、报考军校
      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军校
      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3、直接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军士
      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士兵可优先选取军士,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延期服役
      二级上士以上军士本衔级服现役满4年的安排调控退役,二级上士、一级上士、三级军士长服役最高年限(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分别为16年、24年、30年。
      (四)其他优待
      根据《信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6条优待办法》,为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强军目标,调动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提高我市兵员征集质量,凡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自信阳市入伍,在退出现役时执行以下6条优待办法:
      1.取得一本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时,免试免考,直接聘用。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同时,提供保障性人才周转房供其租住,租金标准不高于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对家庭困难的减免租金。
      2.取得二本学历的退役士兵,每年由市直拿出100个岗位、各县(区)分别拿出50位个岗位,采取绿色通道定向招聘,届时按招聘方案执行。
      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凡是师范类、医疗卫生类专业的,采取绿色通道定向招聘到学校、卫健系统,其他类的按退役人数50%设置岗位数,用于定向招聘。根据功绩、德才表现和服役年限等择优招聘,届时按招聘方案执行。
      4.凡是参加信阳市组织的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一律加10分。
      5.各县(区)对自信阳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现有优待金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入伍生活补助5000元。
      6.在大学毕业生入伍服役期间,其父母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并享受市域内景区、公交车免票待遇。
      (该办法自2022年2月1日执行。根据国家征兵工作政策,每5年调整一次。)
      八、廉洁征兵有关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
      1、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2、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3、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4、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5、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6、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7、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8、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10、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给违法乱纪人员可乘之机,在上站体检前签订《廉洁应征承诺书》,并自觉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征兵办公室人员、接兵干部、乡镇(街道)专武干部、高校征兵工作站人员、征兵体检医护人员、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征兵工作的军地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2、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
      3、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到兵役机关或拨打征兵咨询举报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4、遇有任何人以征接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三)各级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部门直接查处,涉及地方人员的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法律责任
      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五十七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固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1日